1,酒精含量達到多少是飲酒多少是醉酒
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/100mL的駕駛行為。酒駕一般分為酒后駕車和醉酒駕車。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,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,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。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,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,處十日以下拘留,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,吊銷機動車駕駛證。擴展資料1、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將喝酒駕車分為酒后駕車和醉酒駕車兩個檔次,并且對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駕駛員加重處罰:(1)、酒后駕駛機動車的,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,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,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。(2)、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,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,處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處五千元罰款,吊銷機動車駕駛證,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。2、以下所喝的酒的份量為醉酒狀態(tài):70度白酒喝二兩八錢=醉酒狀態(tài)60度白酒喝三兩=醉酒狀態(tài)50度白酒喝四兩=醉酒狀態(tài)40度白酒喝五兩=醉酒狀態(tài)10度到20度黃酒或日本清酒喝1斤=醉酒狀態(tài)12度到16度的葡萄酒喝1斤2兩=醉酒狀態(tài)3度到5度的啤酒喝3瓶或6聽易拉罐=醉酒狀態(tài)參考資料來源:百度百科-醉酒駕車
2,酒精度多少為醉駕
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/100ml屬于醉駕。酒精度達到每100毫升有80毫克的酒精含量算醉駕,當然了,這樣的一種血酒精含量的話,是必須要經過專業(yè)的工具來進行測量的,通常情況下交警部門是通過目測和測酒精儀的這種專業(yè)的方式來測量,可以得到非常準確結果。一、酒精度達到多少算醉駕?酒精度達到每100毫升有80毫克的酒精含量算醉駕,車輛駕駛員血液內的酒精含量超過80mg/100ml就算醉酒駕車。我國目前鑒定醉駕的標準是血液內酒精含量超80mg/100ml,經抽血檢測,駕駛人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毫克即為醉酒駕車,這相于飲用3兩低度白酒或者兩瓶啤酒,在這種狀態(tài)下駕駛機動車極有可能造成事故的發(fā)生。目前交警認定酒駕往往通過目測和測酒儀兩種方式,司機承認喝酒或測酒儀顯示司機呼吸含酒精份,即可以將駕駛人送往醫(yī)院進行抽血測試,被查到的駕駛員必須無條件進行配合。醉酒的人犯罪,應當負刑事責任。行為人明知酒后駕車違法,醉酒駕車會危害公共安全,卻無視法律醉酒駕車,特別是在肇事后繼續(xù)駕車沖撞,造成重大傷亡,說明行為人主觀上對持續(xù)發(fā)生的危害結果持放任態(tài)度,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。對此類醉酒駕車造成重大傷亡的,應依法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。二、喝多少白酒構成醉駕?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/100mL的駕駛行為。通常情況下,喝70度白酒約50克;60度白酒約75克;50度白酒約100克;40度白酒約150克,也就是一口杯的量;日本清酒約500克;紅酒約600克;啤酒約3瓶或者6個易拉罐,可達醉酒狀態(tài)。對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,罰款從200元以上500元以下提高至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,暫扣機動車駕駛證的期限從1個月以上3個月以下改為6個月;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后,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,處10日拘留和2000元罰款,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。在現實生活當中,醉酒駕駛和飲酒駕駛是兩種完全不同性質的內容,因為它所直接關系到人們的處罰的力度,而且喝不同種類的酒,它所含有的酒精含量的度數是不一樣的,也決定了最終的結果,不管怎么樣都有行政處罰規(guī)定的。法律依據 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條醉酒駕駛機動車的,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,吊銷機動車駕駛證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;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。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,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,吊銷機動車駕駛證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;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,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,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。
3,開車時酒精測試超標以喝多少毫升酒為界
鑒定酒后駕駛的新標準:酒精含量超20mg/100ml 今后,交警在認定駕駛人酒后駕車時將執(zhí)行新標準,按酒后駕車和醉酒駕車兩個尺度進行處罰。據交警介紹,在機動車駕駛人的每100毫升血液中,酒精含量達到20毫克為飲酒駕車,大致相當于飲用一杯啤酒;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和超過80毫克可以認定為醉酒駕車,相當于飲用3兩低度白酒或者兩瓶啤酒。這是日前國家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檢疫總局正式發(fā)布并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《車輛駕駛人員血液、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》國家標準(GB19522-2004)(以下簡稱標準)規(guī)定的。 新標準新在哪里? 之一 明確“飲酒”“醉酒”區(qū)別 以往交警在認定駕駛人酒后駕車時,往往通過目測和測酒儀兩種方式執(zhí)行,在司機承認喝酒或測酒儀顯示司機的呼吸中含有酒精成份時,就可以認定為酒后駕車,但是沒有區(qū)別飲酒駕車和醉酒駕車的辦法。在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實施后,對酒后駕車和醉酒駕車的處罰尺度分別作了規(guī)定,但是交警由于缺乏相應的實施標準,在區(qū)分這兩種飲酒狀態(tài)時仍然有一定困難。標準則詳細規(guī)定了車輛駕駛人員飲酒或醉酒駕車時血液、呼氣中的酒精含量閾值和檢驗方法,規(guī)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/100ml、小于80mg/100ml的駕駛行為為飲酒駕車;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/100ml的駕駛行為為醉酒駕車。 有關專家根據標準大體估算了一下:20mg/100ml大致相當于一杯啤酒;80mg/100ml,則相當于3兩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;100mg/100ml,大致相當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。落實到具體的白酒酒精度數,如果人體中每百毫升血液中含到100毫克酒精,不同的酒類的量化分別是:70度白酒約50克;60度白酒約75克;50度白酒約100克;40度白酒約150克,也就是一口杯的量;日本清酒約500克;紅酒約600克;啤酒約3瓶或者6個易拉罐。 判定“酒后駕駛”更準確 新標準規(guī)定,對于發(fā)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,將首先進行呼氣酒精檢測,以判定肇事原因是否與酒后駕車有關。以下四種情況可采取抽取血液的方法檢驗酒精含量:1、死亡事故;2、不能或拒絕進行呼氣酒精檢測;3、當場否認呼氣酒精檢測結果;4、傷人事故呼氣檢出酒精。抽取靜脈血液將由醫(yī)務人員進行,血樣送交管部門事故處檢驗。 如果每查獲一名酒后駕駛人都要進行血檢,未免過于麻煩。在檢驗標準中同時還規(guī)定了幾種檢驗是否酒后駕車的方法。在交警與飲酒駕駛人之間無爭議時,交警可以按照駕駛人的供述進行處罰;如果雙方有爭議,還可以通過人體平衡實驗測試駕駛人是否暫時喪失了駕駛能力。人體平衡實驗包括步行回轉實驗和單腿直立實驗兩種。步行回轉實驗要求被試人員沿著一條直線行走9步,邊走邊大聲數步數,然后轉身按原樣返回,這個實驗中有包括“走錯步數”等8項指標,如果被試人員符合兩個以上,視為暫時喪失駕駛能力。單腿直立實驗包括“為保持平衡單腳跳、放下提起的腳”等4項指標,如果被試人員符合兩個以上,視為暫時喪失駕駛能力。如果飲酒駕駛人不愿接受實驗,血液鑒定可以作為最后一個步驟,用科學的方法認定。 交警是怎么看的? 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成都市交警五分局一負責人說,新標準與過去相比更科學、更切合實際。目前,交警執(zhí)法中通常采用的測試方法除血檢外,還有一種是呼氣式測試。呼氣式測試有一定的誤差,特別是不能分辨出體內殘留物等其他東西的影響。新標準考慮到了測試儀器的誤差,也更符合實際。 這位交警說,雖然每人的體質和酒量都有差別,可能有的人喝兩瓶以上啤酒也不會醉,但是飲酒后反應肯定會變得遲鈍,所以這個標準對每個駕駛人都公平地適用。 一般認為,體內殘存的極少量酒精含量,對正常人心理和駕駛行為不會產生實質性影響。將“酒后”標準適當提高,符合國際上通行的慣例,從一定程度上講,也保護了當事人的利益。 執(zhí)法有科學依據 成都市交警五分局的王警官說,以前他們會遇到一些有爭議的個案,每個人的體質特征不同,有的司機酒精含量超標,不過大腦確實依然很清醒。另外對酒精含量小于20mg/100ml的他們一般也不予處罰。新出臺的國家標準使他們在執(zhí)法時有了一個科學可靠的依據。 新標準絕對不是鼓勵駕駛人可以飲酒駕車,更不是為酒后駕車違法行為提供了一個可鉆的空子。雖然人的體質以及對酒精的敏感程度各不相同。但對駕駛人來說,到底喝多少酒開車才算沒事很難把握,加之到了酒桌一般難以控制自己。從交通安全上講,只要飲酒了,甭管多少,最好還是別駕車,這既是對他人負責,也是對自己負責。交管部門將依照新法和新標準,繼續(xù)加大對酒后駕車和醉酒駕車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。